• 索引号:11370100004190083L/2025-0012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体育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3-27成文日期:2025-03-27

标题

关于加强健身房室内泳池监管的建议

提案者

乔湛青

政协提案领域

科教文卫体

承办单位

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5-03-27

答复内容

济南市体育局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0340号提案的答复

乔湛青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健身房室内泳池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市体育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秉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安全监管政治责任,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标准,全面履行监管责任。

一、精心组织培训,树立人员安全理念

为提升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游泳)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2024年,我市分别开展游泳(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滑雪、攀岩三个项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各培训机构累计开展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23批次,其中游泳救生员培训14批次,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9批次,滑雪1批次,攀岩2批次,共计培训1400余人,安全监管意识有效提升。

二、突出行业特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对全市165家高危险性体育场所进行摸底梳理,建立分级分类审查制度,完善市、区监管层级和协同机制,全方位立体化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监管。督促区县体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常态化压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检查,合理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在人员管理方面,严格要求游泳池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健康状况的审核与监督,一旦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立即责令其离岗,以避免对游泳者的健康造成威胁。二是在场所管理方面,要定期对游泳池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为游泳者提供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同时,要加强对游泳池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如泳池的排水系统、水循环系统等。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招募各界人士定期巡查并反馈意见。同时加强与媒体合作,定期监督检查并曝光问题以形成舆论压力,促进泳池规范经营与水质安全。

三、完善监管机制,守牢场所安全底线

制定《2024年济南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对14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游泳)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线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并建立问题清单,落实回头看制度,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2025年将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抽查检查,进一步增加随机抽查的范围,尽量覆盖到更多的高危体育场所。同时,继续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率,持续提升健身房室内泳池的监管水平,为广大游泳爱好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游泳环境。

再次感谢您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献计献策,诚挚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济南市体育局      

2025年3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杰,5170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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