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90083L/2025-00115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 成文日期: 2025-05-19 发布日期: 2025-05-1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体育局
- 标题: 济南市体育局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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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事项编码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370000023300100 | 首次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违法所得,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 | 政策辅导 行政告诫 |
2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条件仍经营的处罚 | 3700000233002000 | 首次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违法所得,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七条。 | 行政建议 行政告诫 |
3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规范经营的处罚 | 3700000233003000 | 首次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政策辅导 行政建议 |
4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配合检查的处罚 | 3700000233004000 | 首次不罚。违法行为轻微,经教育后能立即改正的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规劝提醒 行政告诫 |
5 | 对违法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 3700000233005000 | 首次不罚。情节较轻,没有违法所得,经通知后积极主动改正的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行政约谈 行政告诫 |
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事项编码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减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370000023300100 | 情节较轻,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及时纠正错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2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在符合条件仍经营的处罚 | 3700000233002000 | 情节较轻,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及时纠正错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3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规范经营的处罚 | 3700000233003000 | 情节较轻,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及时纠正错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4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配合检查的处罚 | 3700000233004000 | 情节较轻,及时纠正错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5 | 对违法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 3700000233005000 | 情节事实存在,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1万元以下罚款)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6 | 彩票代销者向未成年 人销售彩票 | 3700000233010004 | 1.未受到过同类行政处罚;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3.未造成重大影响 | 1.《彩票管理条例》(2009 年4 月国务院令第554 号通过)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3月通过,2021 年1 月修订)第三十二条 | 政策辅导 责令改正 |
三、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事项编码 | 从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370000023300100 | 情节事实存在,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及时纠正错误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2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在符合条件仍经营的处罚 | 3700000233002000 | 情节事实存在,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及时纠正错误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3 | 对违法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 3700000233005000 | 情节事实存在,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四、从重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事项编码 | 从重处罚的情形 | 从重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370000023300100 | 受过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或者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的,并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2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在符合条件仍经营的处罚 | 3700000233002000 | 受过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或者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的,并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3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规范经营的处罚 | 3700000233003000 | 受过行政处罚,经通知责令改正后,在改正期限届满15日后,仍存在违法事实的,或者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4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配合检查的处罚 | 3700000233004000 | 有围攻执法人员等行为存在的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
5 | 对违法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 3700000233005000 | 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行政指导 责令改正 |